注: 有关注册移民代理的”行为守则” https://www.mara.gov.au/Agent-Information/Code-of-Conduct/default.aspx
特别通告:
最新技术移民条例更改内容:
从2010年7月1日起:
1. 所有新的技术移民类别签证申请必需根据(Skilled
Occupation List (SOL) Schedule 3第三职业表的职业为依据-
http://www.immi.gov.au/skilled/_pdf/sol-schedule3.pdf
2. 符合8/2/2010过度安排的在澳洲海外学生可根据Skilled
Occupation List (SOL) Schedule 2第二职业表的职业为依据至31/12/2012申请临时技术移民签证.
http://www.immi.gov.au/skilled/_pdf/sol-schedule2.pdf
3. 符合8/2/2010过度安排的在澳洲临时技术移民签证类别拥有者或申请者过度安排的在澳洲海外学生可根据Skilled
Occupation List (SOL) Schedule 2第二职业表的职业为依据至31/12/2012申请885,886,或487签证. http://www.immi.gov.au/skilled/_pdf/sol-schedule2.pdf
4. 恢复接受境外类别技术移民签证申请.
5. 申请所有技术移民(州政府担保)(境内,外)类别签证时必需要提供州政府的证明,同时提名州政府担保的职业必需根据Skilled
Occupation List (SOL) Schedule 4第四职业表的职业为依据.
http://www.immi.gov.au/skilled/_pdf/sol-schedule4.pdf
英文能力证明:
-
申请技术移民(境内,外)(永居或临时)签证类别,
申请时可以无需提供雅思英语成绩证明.
但必需在移民局审批决定前28天内提供给移民局.
最新技术移民条例更改内容:
从2010年1月1日起:
1.
在递交境内487, 885 或886类别技术移民的签证时必需同时附上有合适的职业评估结果.
2.
如以技工专业职业申请487,885 或886类别技术移民的签证,职业评估时需要通过 “职业合格”示范.
3.
技工专业毕业的在澳海外留学生不能用澳洲的学历申请境外175,176 或475类别技术移民的签证.
4.
新毕业生如以澳洲的学历提名50分的职业申请职业评估和技术移民永居签证, 申请时必需要有1年的相关工作证明. (申请第一阶段的职业评估和技术移民临时签证不须工作证明)
下面是新的技术移民部分条例, 及格分数仍然是120分. 有资格进入pool等待的合格分数是100分
重要的变化:
-
可以境内递交技术移民申请的职业分数必须是50分或者60分的职业.
-
工作经验 –
24个月中有12个月是有收入的, 而且工作经验和学历是相关的, 每周20个小时以上的工作为全职工.
-
悉尼地区的近亲属可以担保以40, 50, 或60 分的职业申请技术移民.
-
近亲属担保的技术移民申请签证无需提供经济担保.
-
同性配偶可以跟随主申请人一起申请技术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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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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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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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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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50 or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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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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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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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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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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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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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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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4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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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成绩 (IELTS 有效期 :24个月) |
专业人士 |
IELTS 7 or OET
equivalent |
25 |
|
专业人士 |
IELTS 6 or OET
Equivalent |
15 |
|
|
技术工作 |
IELTS
6 |
15 |
|
|
专业工作和技术工作(英文优惠类别) |
IELTS 5.5 (平均分) -只限参与次计划的洲政府和地方政府 |
15 |
|
|
专业人士工作和技术工作 |
英国, 美国, 新西兰, 爱尔兰, 加拿大护照持有者免考雅思.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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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经验 |
60分专业 |
4年中有三年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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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or 60 分的专业 |
四年中有三年的工作经验(必须在移民局列出的职业目录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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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境内工作经验 |
提名的或者相近的工作经验 |
48个月内必须有12个月的工作经验. |
10 |
|
继续进修一个研究生级别以上的课程(一年以上) |
48个月中必须有12个月是全职学生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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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学历 |
博士生 |
2年的课程学习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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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本科学位 |
全部三年以上的课程, 一年是研究生课程, 两年以上本科课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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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学历(荣誉)证书获得者 |
在澳洲就读必须最少三年的时间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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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学历 |
必须就读满两年以上的时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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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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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职业 (MODL) |
从事相关的职业 |
48个月中有12个月的时间从事相关职业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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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全职的工作机会 |
提供职业的公司必须是10人以上的公司 |
||
|
从事相关的职业 |
48个月中12个月是从事相关的职业. |
15 |
|
|
没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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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加分 |
配偶必须符合GSM标准 |
|
5 |
|
边远地区 |
在边远地区就读2年以上的时间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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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类别 |
边远地区在澳亲属担保类别的临时签证.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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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担保 |
洲政府题名担保 |
|
10 |
|
民族语言 |
承认的民族语言 |
|
5 |
备注:
1. 在澳洲有12个月或36个月的工作经验, 可以获取澳洲工作经验的分数.
2. 合格分数 - 120
有资格进入pool等待的合格分数是100分
3.
有澳洲亲属或者洲政府担保类别的合格分数是100分.
本 公 司 除 向 客 户 提 供 学 生 签 证 申 请 服 务 外 还 提 供 以 下 另 外 类 别 的 代 办 签 证 服 务.
- 三级以上的职业证书 或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 总学习课程时间必须两个学年或四个学期 (16个月) 以上.
- 雅思 (IELTS) 英语成绩每项6 分以上.
- 年龄 45岁以下.
- 三级以上的职业证书 或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 有一或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 雅思 (IELTS) 英语成绩每项6 分以上.
-
年龄
45岁以下
无论您是计划以澳洲学历或以海外学历来申请澳洲的技术移民签证, 除了以上的基本条例之外, 您如有以下的任何条件, 都可能协助您满足技术移民签证的要求.
- 您的配偶也符合以上基本条例您 或
- 您的配偶在澳洲有直系亲属担保您们的申请 或
- 在澳洲的公司提供您工作机会. 或
- 您在申请前4年中在澳洲有6个月以上的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 或
- 您有澳洲政府需要的专业的民族语言 (大学本科以此民族语言授课或拥有专业翻译证书)
如您的专业是澳洲目前所需要的专业(http://www.immi.gov.au/skilled/_pdf/sol-schedule3.pdf),
同时, 您或您和您的配偶也符合以上的条件, 您和您的家人可以通过申请澳洲的技术移民签证,移民定居澳洲的. 如果您需要详细的了解您或您的配偶是否符合澳洲的技术移民签证申请条件,
请联络我们并附上您和您的配偶的履历表以便为您作评估并提供相关的意见供您参考.
2010 年4月19日新要求:
2.1.
投资移民商务签证
(四年临时签证):
根据目前澳洲移民局的投资移民政策, 您可以申请澳洲的州或区域性政府提名的纯投资移民类别 批准时主申请人和家人是获取四年的临时居民身份, 投资政府债券四年到期后同时在澳洲四年中住 满两年后可继续由该州政府担保申请转永久居民.
要求条件如下:
2.2. 投资移民商务签证 (永居签证)
2.3.创业移民商务签证
(四年临时签证):
此类签证申请只是获取四年的临时居民签证. 在澳洲成功创立商业后才能申请转永久居民. 申请人应具备的以下的条件.
1. 有成功的商业背景, 过去四年中的两年生意营业额每年达到30万澳币以上.
2. 在1或2间公司总营业额澳币30万或以上的这1或2间公司里拥有公司的股份:
-
如年营业额少於40万澳币:51%
-
如年营业额是40万或以上: 30%
-
如上市公司: 10%
3. 申请人和配偶共同拥有的商业或者个人资产超过50万澳币. (两年之内必须可以转移来澳洲)
4. 申请人和配偶有其他的生意和个人资产作为在澳洲的安家费用.
5. 主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55岁
6. 申请人有诚意和实际的计划在澳洲的区域中心成立或参与生意活动. 并给区域中心带来经济效益.
7. 必须参与上述生意的决策和日常生意经营. 并给澳洲带来经济效益.
8. 没有不良的商业背景.
2.4.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移民商务签证
(四年临时签证).
2.5.创业移民商务签证(永居签证)
无论你是拥有创业移民商务签证(四年临时签证)或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移民商务签证 (四年临时签证), 如你在澳洲符合以下的条件, 你就可以申请转成创业移民商务永居签证.
2. 在1或2间公司总营业额澳币30万或以上的这1或2间公司里拥有公司的股份:
-
如年营业额少於40万澳币:51%
-
如年营业额是40万或以上: 30%
-
如上市公司: 10%
申请人和配偶在澳洲的主要生意在申请人申请前的12 个月里, 连续聘请一个全职的澳洲工人, 或 等于1个全职的临时工.
申请人和配偶在申请前的12 个月里在澳洲的生意和个人资产有25万澳币以上.
申请人和配偶在申请前的12 个月里在澳洲的生意资产有7万5千澳币. (注意: 这是生意净资产额, 和资金投入金额不同).
2.
家庭类别移民签证
3.1.结婚或同居配偶移民
如果你和澳洲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的和真实的结婚或在申请配偶签证前连续同居了12个月, 同时, 你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具备有担保你申请配偶签证的资格, 你和你的配偶也能提供文件证明你们的婚姻或同居关系是真实的, 那么, 我们是可以协助你申请配偶签证来澳洲和你澳洲的配偶团聚的.
配偶签证可以在澳洲境外或境内递交申请. 如果你拥有另外一个合法的澳洲签证在澳洲境内, 你是可以选择在澳洲境内递交你的配偶签证申请的.
一般情况下, 澳洲移民局批给你的配偶签证包括初期的2年临时配偶签证. 当2年的临时配偶签证到期时, 移民局在转换永居配偶签证个你前, 将会要求你提供新的文件证明你和你的澳洲配偶的婚姻关系还是合法的和真实存在, 同时, 你的配偶还同意继续担保你申请永居配偶签证.
3.2. 未婚夫 / 妻临时签证 (将在澳洲结婚并转换结婚配偶移民签证)
如果你和澳洲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的和真实的定婚, 同时, 你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婚夫/妻具备有担保你申请未婚夫 / 妻临时签证的资格; 你和你澳洲的未婚夫/妻也计划在你抵达澳洲后的9个月内在澳洲注册结婚. 那么, 你是可以申请这类的签证来澳洲和你的未婚夫/妻团聚和在澳洲主办你们的婚礼.
3.3. 父母移民签证
如果你在澳洲定居的孩子的人数等于或多过在你本国或其他海外国家居住的孩子的人数,同时, 你在澳洲定居的其中一个在澳洲居住有2年的孩子同意担保你申请澳洲的父母移民签证, 那么, 你是可以通过申请这类的签证, 来澳洲移民定居的.
父母移民签证申请可以是澳洲境外,内递交的方式. 如果你采取在澳洲境内递交你的申请, 你必须 (1) 在递交申请时, 你在澳洲境内有合法的其他类别的签证 (2) 你已达到了澳洲法定的退学年龄 (男 65岁; 女:62.5 岁). 如果你目前拥有合法的其他类别的签证在澳洲境内但你还没已达到了澳洲法定的退学年龄, 而你澳洲的签证又没有条款阻止你在澳洲时递交申请其他类别的签证, 那么, 你还是可以申请其中一个类别的父母移民签证.
申请父母移民签证时, 你可以选择只付签证申请费类别或“付费”类别. 如你选择只付签证申请费而已, 这类签证由于配额少, 申请人多的因素, 所以, 从申请到最后审批要等上好多年的时间.
如你是选择 “付费”类别的父母移民签证, 由于这类父母移民签证的配额多, 故从申请到最后到最后审批要等的时间是很短的 (目前的时间是大约6个月到12 个月.) 这类的签证持有人在抵达澳洲后的10年内, 除了自动享有澳洲的医疗保险福利之外, 不能享有澳洲政府颁发的其他的福利.
“付费”类别的父母移民签证申请需要交3笔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
签证申请费 - 无论你的申请只是包括了你自己或是你和你的配偶一起申请.
经济担保费 – 主申请人需要交 A$10,000 澳币, 副申请人需要交 A$4,000 澳币. 这些担保金是以合格的经济担保人的名义存入澳洲政府指定的银行户口里. 存期为 10 年. 在这10 年担保期间, 如受担保的签证持有人没有向澳洲政府领取
除医疗保险福利之外的其他的福利, 那么, 澳洲政府将会把担保金联本带利的退还给经济担保人. 如受担保的签证持有人在这10 年担保期间向澳洲政府领取除医疗保险福利之外的其他的福利, 那么, 澳洲政府将会从上述经济担保费中
扣除. 如经济担保费无法抵消, 任何差额将由经济担保人承担.
第三笔费用: 每位申请人是A$29,330澳元.
“付费”类别的父母移民签证的优点是:
1. 从申请到最后到最后审批要等的时间是很短 (目前的时间是大约6个月到12 个月.)
2. 签证持有人在达到澳洲后马上自动享有澳洲的医疗保险福利.
3. 具备担保其他人申请澳洲永久居民签证.
4. 可以在澳洲做全职工作.
任何时候, 经济担保人可以在同一个时期担保2个申请人. 任何有两年税后收入达到指定标准,同时在担保时有在澳洲工作的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只要同意, 都可以成为你的经济担保人.
如果你在申请这类的签证时, 对经济担保人安排或相关的费用有困难但你估计你会在你来澳洲的2年内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 那么, 你可以考虑先申请临时父母移民签证, 然后, 在你持这类的签证抵达澳洲的2年内, 解决了经济担保费和大部分的第三笔费用, 转换成永久的父母移民签证. 注意: 如果你在抵达澳洲的2年内没办法解决经济担保费和大部分的第三笔费用申请转换成永久的父母移民签证, 你2 年 的临时父母移民签证到期时是不能延期的.
临时父母移民签证的优点是:
3.4.孩子移民
3.5.家庭最后一名成员
如果您想了解你是否符合澳洲政府的移民条例要求, 请填写好我们的预评估表格, 我们会在收到你填写的预评估表格后,即可为你评估. 如果您想更详细的了解澳洲政府的移民条例, 请随时联络我们. 我们的地址和电话以及电子邮件详情如下:
地址:
Suite 713, No.
电话: (61 2) 9267 0618
传真: (61 2) 9267 0638
电子邮件地址: migration@acoseducation.com
事务所网址: www.acoseduca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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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os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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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有关注册移民代理的”行为守则” https://www.mara.gov.au/Agent-Information/Code-of-Conduct/default.aspx